贩卖小视频盈利120元,被判两年多

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发布了审判监督十大典型案例,其中一起案例涉及贩卖淫秽物品牟利。

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,严某某从他人处取得含淫秽视频的网络云盘出售代理权,通过微信朋友圈、陌陌聊天系统向他人发送含淫秽视频的网络云盘广告信息,后向朱某某出售网络云盘账号和密码,并从中牟利120元。经鉴定,涉案网络云盘内含有淫秽视频9256部。

一审,严某背叛了十年,罚款一万,严某不服,二审被驳回。再审法院认为,单纯以视频数量作为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据,属适用法律错误,导致量刑过重。综上,再审改判严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。

也够惨了。为了120元,值得吗?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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